疫情防控适用场所消毒消杀规范指南
疫情防控适用场所消毒消杀规范指南
各属地各行业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参照本指南,监督指导各领域开展消毒消杀工作。
一、医疗机构内消毒
卫健部门负责。由医疗单位组织消毒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按照WS/T-《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等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二、医院消毒
卫健部门负责。医院内消毒参照医疗机构消毒要求。
1.医院运行前,做好环境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2.运行过程中,日常应做好方舱内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门把手、地面等的随时消毒,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3.医院内使用的衣服、被褥等纺织品在人员离开后,务必按照终末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处理或按医疗废物处理。
4.加强粪便、污水的卫生管理,做好排放至市政管网前的监测工作,消毒1.5小时后,总余氯量6.5mg/L-10mg/L.
5.严格规范垃圾管理,医院内生活垃圾按医疗垃圾管理。
三、集中隔离点消毒
卫健部门负责。集中隔离点消毒应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等要求组织开展。每天对隔离房间、卫生间、走道、楼梯等场所至少进行1次消毒
1.消毒前:确保消毒人员参加了穿戴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消毒剂配制等知识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保证配制消毒剂浓度准确,并且要现用现配。
2.消毒中:消毒剂喷洒量应足够,达到重点部位足量全覆盖。消毒过程中确保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严格防护,切不可中途暴露。
3.消毒后:脱防护用品要规范,注意手卫生。及时、规范填写好消毒过程记录并归档。
4.不应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体进行喷洒消毒;有人在室内时,不应使用紫外线灯或其它化学消毒剂对空气进行消毒。
5.对于核酸检测阳性的房间,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做好终末消毒,并开展消毒过程评价。
6.应当建设污水消毒设施,对于暂时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在室内抽水马桶水箱中投加消毒剂(片)进行了消毒后,在化粪池、应急池、污水管网集水井进行自动加药泵或定期连续投加药剂消杀,确保消毒药剂与污水充分混合,达到污水消杀标准。
四、封控区消毒
各属地负责。封控区日常以重点区域预防性消毒为主,做好涉疫垃圾收集处理。阳性病例转出后,要对病家及电梯、楼道等公共区域开展终末消毒。
1.消毒人员应当经过穿戴防护用品和消毒剂配制等知识培训,掌握个人防护基本知识,保证配制消毒剂浓度准确,并且要现用现配。
2.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每天对厢式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可用消毒湿巾或浸有消毒液的抹布擦拭消毒,每天2次以上。解封前,对上述部位彻底消毒,消毒过程评价合格后,方可实行降级管理。
3.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五、隔离转运车辆消毒
卫健部门、隔离转运部门负责。
1.医护人员和司机在转运过程中应严格穿着个人防护用品,中途不得脱卸。
2.转运过程中,如出现人员污染情况,应随时消毒。
3.转运结束后,应该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开窗通风,使用3%过氧化氢喷雾或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
六、病家消毒
各属地负责。组织专业消毒队伍开展病家消毒,在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转出后,要对其居住场所、走廊、电梯、转运工具等可能污染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1.现场消毒操作人员应当经过消毒专业培训,掌握消毒和个人防护基本知识,熟悉消毒器械的使用和消毒剂的配制等。
2.现场消毒,需做好消毒前的评估,科学消毒,避免出现过度消毒,甚至无效消毒的情形;低温条件下,应当选用低温消毒剂。
3.所有现场消毒均应当进行过程评价,做好消毒记录并保存。必要时,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4.现场消毒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现场情况和相关标准要求,选择合法有效的个人防护装备。
七、涉疫垃圾处置消毒
各属地负责。消毒指导由卫健部门负责,转运消毒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
1.对涉疫生活垃圾和相关设施、设备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等工作。
2.产生涉疫生活垃圾单位应严格按照卫健部门要求进行消毒,集中至暂存间贮存。
3.涉疫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到达暂存间应对外包装进行再次消毒。装车后对车门把手等部位进行消毒,转运至处置单位。
4.涉疫生活垃圾转运车每次运送完毕,应在处置单位内按照卫健部门要求对车厢内壁进行消毒。重复使用周转箱每次运送完毕,应在医疗卫生机构或处置单位内对周转箱进行消毒、清洗。
5.涉疫生活垃圾转运人员在转运过程中应严格穿着个人防护用品,中途不得脱卸。转运过程中,每次下车后,应相互消毒后方可再次登车。
八、医疗废物处置消毒
卫健部门负责。
1.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卫健部门要求进行消毒,集中至暂存间贮存。
2.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到达暂存间应对外包装进行再次消毒。装车后对车门把手等部位进行消毒,转运至处置单位。
3.医疗废物转运车每次运送完毕,应在处置单位内按照卫健部门要求对车厢内壁进行消毒。重复使用周转箱每次运送完毕,应在医疗卫生机构或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内对周转箱进行消毒、清洗。
4.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在转运过程中应严格穿着个人防护用品,中途不得脱卸。转运过程中,每次下车后,应相互消毒后方可再次登车。
九、学校消毒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学校包括中直、省直驻长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日常以清洁为主,消毒为辅,对师生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进行预防性消毒。涉疫学校由专业消毒队伍开展终末消毒。
1.加强室内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每2个小时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2.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宿舍、食堂、体育馆、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课桌椅、餐桌椅、台面、教室墙裙、门窗把手、电源开关、宿舍床围栏、楼梯扶手、走廊栏杆、体育器材、水龙头、洗手池等经常接触的部位,使用消毒湿巾或季铵盐类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每日1-2次。使用含氯消毒剂时,消毒作用到规定时间后,清水擦拭干净。
3.餐具一人一用一消毒,公用餐具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进行消毒。
4.生活垃圾应分类管理、收集,及时清运。加强垃圾桶、垃圾箱的清洁,可用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每日1-2次。
5.做好手卫生,及时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皂液洗手。无洗手条件或无明显污渍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消毒。
6.不应对操场、绿化带、跑道、水池等进行消毒,防止过度消毒对人体造成伤害;不应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体进行喷洒消毒;有人在室内时,不应使用紫外线灯或其它化学消毒剂对空气进行消毒。
十、养老机构消毒
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以日常清洁,预防性消毒为主。涉疫养老机构应开展终末消毒。
1.空气消毒。自然通风为主,每日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不能开窗通风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必要时可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剂消毒。
2.物体表面消毒。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窗把手、台面、桌椅、扶手、水龙头、电梯按钮等每天消毒2-3次;不易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以每天1次,使用消毒湿巾或抹布进行擦拭消毒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3.厕所及痰孟等消毒。洗手水池、便器每天2次擦拭消毒,盛装吐泻物的容器痰盂等每次使用后及时浸泡消毒。
4.毛巾、被褥衣物等消毒。流通蒸汽℃作用20-30分钟或煮沸消毒作用15-30分钟或在阳光下暴晒4小时以上。毛巾应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应一人一套。
5.餐、饮具、熟食盛具消毒。流通蒸汽℃作用20-30分钟或煮沸消毒作用15-30分钟或按说明书使用消毒柜消毒。应专人专用或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
6.吐泻物、分泌物、排泄物消毒、不可使用拖布或抹布直接处理,处理时应穿戴好口罩、手套、隔离衣,使用消毒干巾覆盖作用15-30分钟(或漂白粉覆盖30分钟),用覆盖的消毒干巾处理呕吐物等丢入废物袋,再用高水平的消毒湿巾擦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表及其周围。
十一、监所、戒毒所消毒
监狱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负责。监所、戒毒所日常以预防性消毒为主,如出现阳性病例,应开展终末消毒。
1.加强监所、戒毒所外来人员管理,做好内部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严格把控探监、探望或其他外来人员的健康状况,必要时可减少羁押人员、戒毒人员与外来人员的直接接触。
2.羁押人员、戒毒人员或监所、戒毒所工作人员中无人感染时,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加强宿舍和生产活动区域的通风换气。
3.预防性消毒时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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