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唐山丨开办社区老年食堂有补贴潇湘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开办社区老年食堂补贴政策的问题。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德满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
现在社区独守孤寡老人日益增长,吃饭问题也是老人发愁的事,我想开一家解决老人吃饭的饭店,麻烦问一下领导有什么扶持政策,比如房租,税收减免,谢谢!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德满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按照《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建设、运营补贴。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助餐服务资金补助包括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两部分。其中,建设补贴相关政策如下:1.社区老年食堂(配餐中心、中央厨房)申请建设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②建筑面积应在㎡以上,场地建筑符合JGJ64—89《饮食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规定;③不含养老机构内设食堂、社会餐饮企业;④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养老助餐服务安全监管制度,正常运营满1年。市级财政对新建的每平米补贴元,补贴总额不超过40万元;改建或租赁的每平米补贴元,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2.社区老年餐桌、农村助餐点申请建设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建筑面积在20㎡以上,用餐场所及环境安全、无障碍;②配有就餐桌椅、分餐器皿、消毒柜、微波炉、空调、电扇等基础服务设施;③制度齐全、卫生防疫规范,并能为老年人提供良好服务,正常运营满1年。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2万元。运营补贴相关政策如下:1.市级财政对符合申请建设补贴相关要求,管理规范、社会反应且实际运营效果较好的社区老年食堂(配餐中心、中央厨房),按照每年每个4至6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建筑面积㎡以上的4万元、㎡以上的5万元、㎡以上的6万元)。2.市级财政对符合申请建设补贴相关要求,管理规范、社会反应且实际运营效果较好的社区老年餐桌、农村助餐点,按照每年每个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z/4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