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停了托老所,无儿无女生活困难的老人们

本文转自:正义网

“托老所要是没有了,这一屋子的老人怎么办?谁来管?”

看着江苏省南京市某社区托老所一屋子的老人,曾获评“南京好市民”的托老所所长老李满面愁容。

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关掉这个社区托老所也是“挥泪斩马谡”的无奈选择。整改通知书下达之后,托老所一直未能解决安全隐患,而且周围邻居持续投诉,尽管直接关停实属下策,但又不得不为之。

关停托老所已经让老李倍感焦灼,当地媒体的一篇报道中“黑养老院”的用词更让他难以接受。积聚在心中因不被理解、不被认同而产生的情绪终于爆发出来,他由此走上了打官司、讨说法的道路。

两年多的诉讼,让年近80岁的老李倍感沧桑。随着南京市检察院的介入,事情终于迎来转机。

一生热衷公益

却被扣上“黑心”的帽子

年出生的老李,阅历丰富:当过兵、下过岗,做过菜贩子、开过出租车。年,感伤于老伴儿离世的孤单,他卖掉房子,向银行贷款办起了养老院。

“希望老百姓都能住得起养老院。”响应政策号召,十多年来,老李曾开办过多家托老所,南京某社区的托老所就是其中一家。

年,该社区所在街道将社区养老用房出租给老李,用于解决社区内老人的养老问题。随后,老李在民政局办理了注册登记,经营期限至年12月31日。托老所收费低,一开张就吸引了社区内外的老人、残疾人入住。老李也干得很认真、很起劲,努力为他们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种服务。

托老所开办以后,得到了民政部门、街道和社区的大力支持。“大概是到年5月,我们托老所的寄养老人将近20人,其中年龄最大的93岁,大多数是社区的低保户,没有子女,也没有收入。脑梗老人占一半,还有失明老人、精神病患者等。”老李向记者介绍,这些老人由社区居委会提供补贴进行托养。

随着时间的推移,托老所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电路老化,有触电隐患;长期未能开展消防演练,消防逃生通道不畅;卫生状况较差,通风不畅。此外,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私搭违建。“托老所建在居民小区院内,虽说方便了养老,但也引发了一些居民的不满。比如,垃圾堆放太多、挤占了公共设施等等,邻里矛盾也比较突出。”一份曾上报给区民政局的《托老所安全隐患报告》中这样写道。

基于上述原因,年8月9日,辖区民政局以托老所水管锈蚀、消毒柜报废仍然使用、冰箱内生熟食品未分开存放等为由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某社区托老所限期整改。因未完成整改任务,年8月30日、9月7日,民政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公安机关等,对托老所进行了现场执法并将其关停。

执法过程中,当地媒体以《黑养老院取缔遇阻挠,记者再探某养老院》为题进行现场报道。

熟悉老李的人都知道,这么多年他热心公益,也倍加珍视自己的名誉。一辈子都在踏踏实实地做事,自己用心维护的托老所却突然被扣上“黑养老院”的帽子,这在老李看来,兹事体大。

“我的证照齐全,说我是黑养老院,我不服气,我非要打官司跟他们论论理!”在将某社区托老所的寄养老人“转移”至自己运营的最后一家托老所安顿妥当后,年11月,老李将涉事媒体诉至法院,认为该媒体刊发的报道损害了其个人名誉,要求该媒体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由于那篇报道的对象主体是某社区托老所,相关词语的适用对象也是该托老所,即使老李是托老所的法定代表人,但在法律上,涉事报道与其个人无关。明知诉讼存在障碍,但老李的朴素认知让他铁了心要为自己讨个公道。“人家到我这儿养老也是认准我这个人,我也是受害者,所以必须得给我正名。”

在经历了起诉、上诉、申请再审均败诉之后,老李决定向南京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走访调查后

发现纠纷背后的社会难题

南京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与老李取得了联系。在与老李的电话沟通中,军人出身的该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仇必林意识到,该案涉及的问题并不只是名誉权侵权这般简单。

在此后的一次当面沟通中,仇必林了解了老李的过往——他先后参与过江苏盐城龙卷风灾害、青海玉树地震和九寨沟地震灾害的救灾志愿照护服务,荣获过“南京好市民”称号,经营的养老机构也曾获评“江苏诚信优质服务单位”。

仇必林转业前在部队干休所服役,他能体会到长年照顾老人的不易,特别是像社区托老所这样的低档养老机构,在人手不足、设施不够、条件不好的情况下,事无巨细,都得自己去做。细心的仇必林还了解到,在案涉的社区托老所之外,老李还经营着一家老年公寓,政府分流部分老人去其他托老所后,老李还带了一部分老人去了那家老年公寓。

几次沟通后,老李也透露了自己的其他“困扰”——民政部门关停某社区托老所后,还拖欠了他十几万元的养老补贴,他也一直在为此事奔波。

“法院的裁判并没有问题,即便是老李以托老所的名义去起诉,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媒体报道带来的损害后果。”由于这件民事官司背后还伴随着行政纠纷,在仇必林看来,直接结案并不能解决申请人的实际问题。

之后,仇必林实地走访了老李仍在经营的老年公寓。老年公寓地处一沿街居民楼的一层,不大的两间门市房凑成了平方米、分割为10间房的老年公寓,里面托养了12位老人。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社区送养的无儿无女且缺乏自理能力的老人,有4个护工为这些老人提供日常护理。

“硬件一般,人多物杂,卫生环境还有较大改善空间,搞不好还要面临被关停的命运。”老李向仇必林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父亲患上老年痴呆,住在家里没人看管,他就会乱跑。我们有小孩要抚养,白天要上班,收入又低,好一点的养老院我们送不起,虽然知道这里的环境不行,但好歹离家近,也只能往这里送了。”一位寄养老人的家属对仇必林说。

“其实,关停低档托老所,社区也有困难。”走访中,社区工作人员介绍说,“依照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监护的,由民政部门或居委会担任监护人。社区监护以后,只能送到养老院托养,但是现在好一些的养老院收费标准都偏高,社区的经费有限,只能送到一些收费便宜的低档养老院。”

在社区看来,老李经营的托老所曾经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一些养老院不接收的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众,老张的托老所都能接纳,满足了最基本的养老需求,确实是给我们解决了大问题,这个‘托底’很重要。”居委会主任评价说,老李多年来从事养老服务,口碑不错,服务的性价比很高。

“我干这行其实不赚钱。”老李算了一笔账,对于送养老人,居委会每个月只能承担元。“减去人员工资、房租、水电等耗费后,所剩无几,很难有余下的资金改善条件。目前剩下的这家老年公寓,也是勉强维持经营。”老李无奈地表示。

“大家伙儿都知道老李很有爱心,也是合法经营,但他已年近80岁,我们担心他的精力跟不上了,而且他的托老所硬件设施落后,管理理念、方法也很老套,不太符合时下社会的发展。”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对仇必林解释说,“这种情况下,老人的安全问题怎么解决?我们并不是推脱自己的责任,可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就在托老所房屋租赁协议到期的时间节点,我们关停了那家社区托老所,对老人也进行了妥善的分流安置。”

经过多方走访、调查,仇必林发现,案件的背后其实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对于那些不太富裕或者生活困难的老年群体而言,高档的养老机构住不起,中档的养老机构又不收,谁来满足他们的养老需求?

几十年前,如果说自己在部队干休所的工作,是一种责任与担当,那如今折射在老李身上的,则是崇老敬老的社会风尚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再次面对这位耄耋之年的老人,仇必林有了另外一种感觉——其行可嘉、其情可悯。

“如果能够在民事检察监督环节一并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既可以免去老李再次以托老所名义重复起诉的奔波之苦,又能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还能促成行政争议的解决,避免矛盾激化进入行政诉讼程序。”仇必林告诉记者,谁都有老的时候,如果能通过检察办案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对于社会而言,也是一大益事。

就这样,按照南京市检察院监督线索移送机制的要求,仇必林将了解到的情况作为监督线索,也移送给了负责行政检察工作的同事。经上报院领导,南京市检察院决定将该案由院领导“承包”,与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一起,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

上门听证解开矛盾症结

老年公寓重获生机

“既要让老李充分表达意见,又要对法院判决释法说理,让当事人接受司法裁判。更重要的是要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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